中国古有“盖棺定论”,他究竟犯什么错,死后十年被开棺戮尸
吕留良
在中国有“盖棺定论”的说法,一个人入土为安后一般不会再追究此人生前的罪行。但他却被雍正帝“戮尸枭示”,这是对罪大恶极的人才会采取的极端惩罚方式,他究竟犯了什么事让雍正帝震怒导致死后都不得安宁?
他就是一代名人——吕留良,明末清初杰出的学者、思想家、诗人和时文评论家、出版家。又名光轮,一作光纶,字庄生,一字用晦,号晚村,别号耻翁、南阳布衣、吕医山人等,暮年为僧,名耐可,字不昧,号何求老人。浙江崇德县人。顺治十年应试为诸生,后隐居不出。康熙间拒应满清的鸿博之征,后削发为僧。
吕留良
吕留良是在死后49年时,即清雍正十年(1732年),受湖南儒生曾静反清一案牵连,被雍正皇帝钦定为"大逆"罪名,惨遭开棺戮尸枭示之刑,其子孙、亲戚、弟子广受株连,无一幸免,铸成清代震惊全国的文字冤狱。相比之下,汤斌也是在死后49年被无限拔高为恭顺满清的正面典型赐谥"文正"称号的。吕氏的民族节慨与反清复明思想,多见于其著作《吕晚村先生文集》、《东庄吟稿》等。他的反清思想表现为激烈行动的,清康熙五年(1666年)拒不应试,被革除诸生,当时朝野为之震惊。
尔后,康熙十七年、十九年,两次不应"征辟"、决意出家为僧、遁迹吴兴县妙山,筑风雨庵著书、讲学,吕留良诗手迹所著诗词文章多有"谤议及于皇考"言论。这一时期,可以看出持异端的知识分子还是有一定生存"自由度"的。雍正七年(1729年)的"曾静案",使吕留良获罪的原因主要是他的著作、日记和书信。他在日记中多有"谤议及于皇考"的言论,被定为"思想罪"。
吕留良
雍正在《大义觉迷录》骂吕留良:"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吕留良于我朝食德服畴,以有其身家,育其子孙者数十年,乃不知大一统之义!"
雍正十二年,吕留良后人60余口,长途跋涉,历尽艰难,从江南水乡发遣到北疆。吕留良后人到宁古塔后,拨给宁古塔将军都赉部下驻防旗人为奴。按着清代法律,对于"谋反大逆"为奴的人身控制,远比一般奴仆为严。即使已经过了好几代,仍然不许改变身份,不许"出户为民"。吕留良系"大逆重犯",所以世代被置于"奴籍"的深渊之下,饱受人间的屈辱。
真迹
乾隆元年九月甲辰,上谕有曰:"著各该将军等查明现在为奴人犯内,有曾为职官及举,贡、生、监出身者,一概免其为奴,即于戍所,另编入该旗、该营,令其出户当差。"辛亥革命后,吕留良被尊为反清志士,始得昭雪翻案,崇德地方官绅民众筹资为其建亭立碑。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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