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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靠喝奶茶“赚”万元!“看在我年龄小,给我一次机会吧…”
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可主张
“惩罚性赔偿”价款十倍金额
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
按1000元处理
但就是这1000元赔偿
让有些图谋不轨的人钻了空子
事件的起源是一次偶然的赔偿,2021年7月,女子张某某从北京一家网红奶茶店购买奶茶和茶点,拿到手发现奶茶中有不明黑色异物,于是给了门店一个差评。
后来门店找到她,希望能够通过赔偿的方式删除差评,于是张某某要求奶茶店赔偿1000元并退还购买奶茶和茶点的钱款,并顺利拿到了这笔钱。
也正是这次经历让张某某尝到了甜头,在随后的两个月内,张某某通过在奶茶中放头发的方式,先后敲诈了10次,且都成功获得了赔偿,总计获利1.5余万元。
同年11月22日,奶茶店防损部门在品牌店长群中发现,几家不同门店都收到了同一类型的赔偿要求,更离谱的是,在梳理赔偿过程时,品牌方发现这10次赔偿过程中有6次采用的是同一张照片。
因奶茶店每次赔偿都会要求顾客提供真实身份证号和姓名,经过对比发现,这10次均为同一人所为,由此,奶茶店向公安机关报警。
到案后,被告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所得并取得谅解。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
张某某泪流满面
“请法官看在我年龄小给我一次机会吧”
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对于此事
网友纷纷表示
张某某不值得同情
“抓到了才知道哭”
也有网友称
自己也遇到过餐饮中有异物
但从未想过理赔
食品安全理赔怎能变成敲诈?
张某某的事件并非孤例,自2015年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利用食品安全标准赔偿1000元的敲诈不在少数。
2021年末,《法治进行时》栏目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件,起因是杨某在外卖肉蟹煲中发现食物中夹杂着塑料袋,拍照和商家反映索赔。店员在查看杨某发来的照片后发现根本不是店中的外卖品类。
据了解,这家饭馆在北京顺义区还有一家分店,经过沟通发现两家店是被同一张照片索赔。随后民警将双方传唤至派出所,杨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因诈骗被顺义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据央视财经报道,今年2月,黑龙江哈尔滨警方就接手过这样的案子,一个家族式犯罪团伙在电商平台下单购物后,通过人为放置“异物”的方式要求店家或平台给予赔偿。
经调查,这伙犯罪嫌疑人通过这些方式诈骗获利共80余万元,该犯罪团伙5名犯罪嫌疑人也已被哈尔滨警方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食品安全问题赔偿1000元
适用于什么情况?
“你看这个像不像1000块?”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中,评论区总是少不了这句话,但你知道到底哪些情形,消费者才可以申请1000元赔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其中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但要注意,食品的标签、说明书这类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原标题:《女子靠喝奶茶“赚”万元!“看在我年龄小,给我一次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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