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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丨2446公里,“快递”来扣押车辆
原创 崔丹丹 曹萍萍 永城法院
一大早,正在研究卷宗的新桥法庭庭长崔丹丹收到了西藏贡觉县人民法院的消息,打开一看,原来是车辆托运信息——请该法院帮忙扣押的车辆,已经在快递回来的路上了!
案情简介
潘某向杭州某银行贷款29万元,将自己所有的宝马牌汽车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杭州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潘某未能按期偿本付息,担保人杭州某公司代偿款项26万余元。后该公司向潘某主张追偿权并要求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永城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潘某限期偿还杭州某公司垫付款26万余元及损失;原告杭州某公司有权在垫付款范围内对潘某抵押车辆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执行过程
执行陷入僵局,无奈终本
因潘某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杭州某公司向永城法院申请执行。永城法院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潘某名下的宝马牌汽车。因车辆未实际控制,无法处置,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找到车辆下落,一波三折
后经多方查找,发现该车辆出现在西藏贡觉县。本院遂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委托当地法院扣押。
该车在西藏已经转手,现车辆持有人对当地法院扣押车辆持抗拒态度,贡觉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给予了协助。
经过几天的交涉和释法说理,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说明了对抗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持有人表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配合法院的扣押工作。
两千四百公里,如何运送
西藏贡觉法院远在几千里之外,车辆如何运送至永城法院是个难题。
考虑到成本和安全,永城法院又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委托当地法院将车辆托运至本院。通过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西藏贡觉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找到当地的物流公司,将押运车辆交付给托运公司,目前该车已在运输途中。
下一步,永城法院会尽快将该扣押车辆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执行法官说
本案执行法官崔丹丹说:
案件“终本”(终结本次执行)不代表执行终结,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后,人民法院已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
法院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将依法恢复执行。
本案中,涉案财产远在几千里之外,执行干警不放弃,不断协调沟通,通过两地法院和当地公安机关的通力配合,历经几天的协商,多次制定执行方案,最终将财产控制到位,为下一步案件执行到位奠定了基础。
永城法院将尽最大努力
深挖财产线索
调动能调动的所有力量
将财产尽查尽执
努力兑现群众的合法权益
豫剑执行
我们在行动!
原标题:《豫剑执行丨2446公里,“快递”来扣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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