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不管写谁的名字,不再起决定性作用,4点“新规”需知晓
经济在发展,时代也在发生改变,拥有一套房子已经成为年轻人结婚的标配。但房价的高涨也让很多适婚青年男女感到压力山大,导致大城市里青年单身现象十分的普遍。房价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生育率的重要因素。
很多的父母出于对女儿的关心,如果房子是男方在结婚前购买的话,会要求男方在结婚证上将女方的名字也加上。其实在《民法典》出台以后,对夫妻双方离婚情况下的房产分配已经规定得很清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一、 房产的分割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行,法律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的房产分配情况做出了4项新规。第一,如果房子是在结婚之前由男女双方其中一方全款购买的话,从法律意义上定义为婚前财产,房子归属于全款购房的一方。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后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明确表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除外。
第二,如果房子结婚之前,由男女双方中的一方进行的贷款购买,结婚以后,夫妻二人进行共同还款的情况下,房子将定义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当然,房子如果是结婚以后购买的,无论房产证上有没有两个人的名字,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如果房子在结婚之前由男女双方中一方的父母全款购买,则夫妻在离婚以后,房子不属于可以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该算作是婚前财产。哪一方父母进行的全款购买,房子就归属于哪一方。
第四,如果房子在结婚之前由男女双方中一方的父母进行贷款购买,婚后夫妻进行了共同的还款,则离婚以后,房子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以后的财产分配。以上4种情况,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资金流水凭证进行证明,因为业务都是通过银行开展,所以凭证的提供不算是多么难的一件事情。
其实,法律的制定是基于基本的社会共识和道德规范的。父母想为自己的子女获得更好的保障,要求对方将子女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对方不愿意加入名字,这也是合乎人之常情的道理,没有必要用感性去绑架理性。
房价虽然在近两年来迎来了较大的下行压力,但房价水平还是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结婚贷款买房可能是唯一能够实现拥有房产的方式,在这里,笔者也要为大家指出几个注意事项。
二、 卖楼花的风险
期房制度俗称“卖楼花”,是由香港地产大王霍英东首创的楼盘销售方式。该房子还没有正式修建完成就预先进行销售,以期实现资金的快速回流,增强公司的市场扩张规模。在楼市繁荣的情况下,这种售楼的方式风险相对较小,一旦楼市不景气了,在债务压力下,房企将很可能破产,从而导致工程烂尾。
恒大集团在2021年9月份召开了专项会议,所有的高管签署了保交楼的“军令状”。足以证明在期房制度下,楼盘后续建设缺乏资金的困境。前段时间,网上流传出一个视频,一个小伙子在东北一个三线城市的恒大楼盘工地附近拍摄到只有一台塔吊在工作。
并且,视频中还可以看到,工地的排水系统在正常运转,而工地里面却空空如也,见不得建筑工人。没有经过深入的调查,笔者不敢确定全国在建楼盘的情况,但如果都是采用这种欺诈性的复工方式的话,这颗大雷早晚会被引爆。
所以,大家在决定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主要房地产开发商的实力。各地也开始出台举措停止“卖楼花”的制度,相信很快就会全国普及。另外,还有一件事情也需要注意。
如果一个优质地段的在建楼盘突然开始打折促销,并且降价幅度非常大的话,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去购买。这只能说明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流已经到了十万火急的状态,购入这种楼盘的话,工程烂尾的风险也在成倍地放大。
三、 贷款方式
很多人都知道我国对于办理房贷的要求是首付比例必须达到30%及以上的水平。但却仅有一部分人知道银行提供的房贷拥有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金法和等额本息法。部分地区的银行员工根本不给客户介绍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
举个例子来说,30年期,100万的房贷,如果利率为4.65%,那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下的利息总和为85.6292万元,如果采用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的话,利息总和为69.9437万。二者之间的利息差额达15.6855万元!
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等额本金法还款方式之下,客户前期承担的还款压力比等额本息法要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金额会逐渐递减,后期的还款压力较小。等额本息法利息多,但每一期的还款金额固定,压力比较平均,适合有稳定工作的人群。
当然,我们如果从贷款成本角度出发进行考虑,毫无疑问应该选择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而且,部分地区银行工作人员根本不介绍这种方法的做法从侧面也证明了这一点。大家在进行贷款操作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2022年,根据有关房产领域专家的预测,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将迎来第一个“贬值潮”,2021年10月份,房产税的试点工作已经正式通过了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政策的层层加码也为这种论点提供了支撑。建议有结婚买房需求的青年再等一等,耐心等待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完成,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总结
在房产证上加上夫妻一方的名字,只有进行过公证程序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已经对夫妻离婚以后房产的分配情况按前文提出的4种情况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到这些规定。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