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为救婴儿闯红灯,家属拒作证,司机有权要求家属强制作证吗?
广东东莞的网约车司机艾先生近日接到一张订单,乘客为一家三口带着一个婴儿,上车不久婴儿突发疾病失去知觉。艾先生连闯三个红灯将孩子送医。但是,为此他要被扣18分,并处以600元的罚款。交警表示需提供相关的医院证明,但婴儿家属却拒绝作证,称闯红灯跟他没关系。艾先生说,虽然他无法理解患者家属的态度,但是并不后悔这么做。
这起事件引起了广大网友不满。有的网友认为,“这种家属是脑子被驴踢了?怎么会如此绝情冷血?闯红灯是为了救他们的孩子,而事后需要婴儿家属作证时竟然如此反目成仇的态度,不知道他们良心会不会觉得愧疚?”、“这种人就是拉低社会的好人率,尽做一些让好人寒心的事情”……
对于乘客的良心争议放在后面说,先从法律角度评判一下这件事情。司机是否有权强制要求家属为其作证?
的确,闯红灯是十分恶劣的行为,严重违反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威胁着车辆行人的生命安全。自2018年新交通法颁布后,对于机动车闯红灯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变得十分严厉。新交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该案中,司机连闯三次红灯,被扣18分,是符合规定的。
但是,他这18分应该被扣除吗?有没有法律规定,像要救人这种紧急情况下,闯红灯是可以被理解和宽恕的?其实按理说应该是可以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的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即“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因此,只要司机有证据,证明自己是为了救人而违反的交通法则,通过保留相关证据和证人,经过警方查实,是可以通过申诉去请求消除扣分等处罚的。因为救人是最重要的事情,这也就是为什么救护车会被赋予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通过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的权利了。
比如之前就有一事,女司机在救护车疯狂鸣笛12次后仍拒不让行。大部分人都在质疑女司机的道德意识,然而,对于是否让行救护车,网民争议很大。有人认为,让了违规会被扣分,不仅需申诉,有时还不成功,只能自认倒霉,为他人着想结果吃亏的是自己。正如该案中,司机就是为了救人,然而却被以违规扣分,还倒霉地遇到了不愿帮助自己的证人,只能自认倒霉?
那么,是否无论什么案件中证人都可以拒绝作证呢?其实,在刑事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如果经核实,的确司机是为了救乘客的婴儿才闯红灯,不仅交通规章应当予以宽容,家属还有这个义务和良心应当出面作证,减少或者消除司机的损失。司机可以依据该条规定,强制要求乘客作证。毕竟司机人家是为了救你的孩子。无论是出于感谢还是良心,都有必要这么做。
令人寒心的一个现象。过去的时候,一个老人跌倒,几乎所有路过的行人都会伸出援手。今天呢,竟发生不少路人眼看老人跌倒无动于衷不敢上前的一幕。这是什么造成的?是人性的黯淡吗?其实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有道理的,有的人并不是真正的冷漠,怕的是救人反被讹,或者跟该案中的乘客一样,不愿为自己的良举作证,反而自己付出惨痛的代价。
古人云,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当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以怨报德,则不仁。无论该名乘客是因为什么不愿作证,还是希望她能为帮助自己的人着想一下。如果出现越来越多的“农夫与蛇”,这个世界也许就变得越来越冷漠,希望不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