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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太谷区
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月1日,晋中市太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2月28日,在对我区集中隔离点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第一时间转运至晋中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并开展流调溯源、采样检测、隔离管控、环境消杀等工作。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研判,确定为第1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严峻,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测体温、查“两码”(健康码、行程码)。自觉做到“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严格控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外出。防范区核酸检测时自觉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山西晋中太谷区
确诊病例10、病例11行程轨迹公布
2月27日,山西晋中市太谷区在集中隔离点管控人员中,排查出太谷区第10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10行程轨迹如下:
2月19日:居家未外出;
2月20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3时30分去孟家庄村委院内做核酸检测后居家未外出;
2月21日:居家未外出;
2月22日:凌晨2时进入集中隔离点。
2月28日,山西晋中太谷区在集中隔离点管控人员中,排查出太谷区第1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11行程轨迹:
2月18日:19时前居家未外出;19时前往南城区胡家庄三角园巷朋友家中;23时5分返回南关正街家中,后未外出;
2月19日:18时前居家未外出;18时前往南城区胡家庄三角园巷朋友家中;23时10分返回南关正街家中,后未外出;
2月20日—2月21日 居家未外出;
2月22日:凌晨2时,进入集中隔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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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忻州一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2月28日凌晨,区疫情防控办接到阳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值班要情报告卡,我区现有一名忻州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该人员现已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该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如下:
一、2月25日,13:03独自驾车走低速到阳泉市盂县,15:30在出站口采集核酸(18:30结果阴性);19:00左右独自到秀水镇“香满楼”餐馆就餐,后入住盂县天鑫快捷酒店(盂县秀水东街9号)后步行回到宾馆,之后未出门。
二、2月26日,12:48到西河口兰州拉面馆吃饭(支付时间12:48);12:50左右自驾车到矿区西河口江南洗浴办理入住;18:06到西河口兰州牛肉面馆吃饭。全程未佩戴口罩。
三、2月27日,8:50步行到西河苏记蒸碗老豆腐吃早餐;9:30左右沿北大街步行到阳煤总院10号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支付时间10:12,结果阴性);采集核酸后,步行到西河口福鑫面皮店打包1份酸辣粉(支付时间11:38);随后到鑫顺便利店购买方便面(支付时间11:41);下午16:00左右到馨康家园香酥炸鸡店购买炸鸡回酒店食用;18:00到西河口生鲜水果超市购买水果(支付时间18:00),后回到酒店后再未出门。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请与该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重叠人员,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后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7、14天)。近期不参加聚会性活动,不到人口密集场所,如发现身体不适请做好自我防护,第一时间去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共同构筑全区人民生命安全的坚固防线。
联系电话:
阳泉市矿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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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紧急寻找忻府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次密切接触者的通告(第5号)
经对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米某某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该密接人员于2月22日16:00-17:30前往家家利附近体育馆下面的舞厅跳舞。
经对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张某某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该密接人员于2022年2月22日15:00左右到团结路华美超市对面老潼关夹肉馍吃饭(本人回忆当时有吃饭人员5-6人,姓名不详),吃饭后约16:00-16:30到对面华美超市购物。
请广大群众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个人防控措施。
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26日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太谷发布、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站、健康忻州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