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8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处罚决定书文号:苏市监处罚〔2021〕00010号,南京恒奥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违反广告发布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0万元。
违法事实:当事人宣称全身热疗仪“全世界唯一”“全球唯一”“国产独家”,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当事人宣称全身热疗仪“安全”“安全有效”“全面有效疗减脂”“直接消除慢性炎症”“优于药物治疗”,宣称以色列威拉刀“安全不伤身”,广告内容中含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的内容,且与其他药品功效比较;当事人在全身热疗仪宣传页面突出展示热疗6大功效,容易使消费者将该产品适用范围与热疗疗法的功效混淆,明显超出了该产品说明书适用范围,夸大了产品功能;宣称以色列威拉刀“直击脂肪细胞 减少脂肪团 立马能见效”,与产品使用手册描述的“皮下脂肪团外观改善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显现”“皮下脂肪团外观和维度变化可在2至4个疗程后显现”不一致,宣传“立马能见效”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夸大了产品功效;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