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近期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冀建罚决字〔2020〕9号)显示:河北中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衡水市武邑县中医院项目存在下列安全隐患:
悬挑脚手架专项方案中选用 C14a 做挑梁,不符合规范要求,不能指导施工,现场悬挑脚手架首层封闭不严,与主体拉结点偏少且不符合规范要求,小横杆缺失严重;抽查 11 层模板支架扫地杆设置过高,自由端过长,未设置剪刀撑;抽查西部电梯井内未按规范设置安全网;塔吊部分标准节螺栓未露出螺顶平面 3 倍螺距;塔吊起升高度限位器失灵,力矩限制器未设置定幅变码、定码变幅双触点;现场附着装置附着撑杆有焊接现象,未提供厂家合格证。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