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82岁的焦某侧躺在病榻上,说话已经十分费力,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他浑浊的双眼中滚落两滴饱含感激与悔恨的泪珠。
案情回顾
2022年11月的一天,焦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带着妻子束某外出,途经一处十字路口时,正巧前方交通指示灯即将由绿变红。焦某紧踩电门,想要冲过路口,却被侧面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个正着。一瞬间,三轮车侧翻,束某头部着地当场死亡。交警认定,焦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2023年10月11日,公安机关以焦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兴化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焦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焦某态度如何,对案件有什么认识,都是最后的量刑参考,只有当面讯问才能掌握准确信息。
承办检察官电话联系了焦某,得知他身患食道癌,长期在无锡、泰州两地就诊,目前行动不便,无法到检察机关办案场所接受讯问。考虑到焦某的特殊情况,10月25日,承办检察官主动来到焦某位于无锡某小区的住处进行讯问,并询问了焦某的子女,了解他们对案件及焦某的态度。
经了解,焦某某为人和善,平日里与妻子束某感情融洽,目前已是食道癌晚期。案件发生后,焦某悔恨难当,病情进一步加重,子女们也对焦某表示谅解。
综合审查案情,兴化市检察院决定对焦某作相对不起诉。
11月3日,承办检察官再次来到焦某的病床前,当面向他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法律如山亦有情,上门办案显温情,病床前的特殊“宣告”,既体现了司法机关的温暖,又保障了被不起诉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图文/兴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