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云南大理一狗主人拒绝赔偿被咬伤男童一事有了最新进展。1月30日,被咬男童母亲邓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狗主人范先生已于29日出具书面道歉信。事发地满江街道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双方当事人已和解。

范先生在道歉信里写道,1月21日遛狗回家过程中,在小区楼下狗不慎咬伤邓女士的儿子,造成男童受伤,“本人诚恳道歉,本人安全防范意识没有尽到,造成小孩被咬伤。后我仍然在媒体上辩称狗没有咬孩子,是邓女士‘敲诈勒索’,此事也暴露我信口胡说的问题,我在媒体上的这些说法都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信口开河,在此做澄清。”范先生写道,此后,他经司法所和派出所教育训导,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将注意自己的言行,管好自己的宠物。


涉事犬只。受访者供图

邓女士表示,自己和儿子是来大理旅游,事发后为了维权,自己“被迫成为热搜主人公”,其间,派出所和街道等工作人员共进行了三次调解。

“我本来要求他受处罚、登报道歉,赔偿我们误工费和疫苗费,但这件事已经过去9天,我们太累了,想回家了。”邓女士说,在她的要求下,她收到了范先生给予的5000元赔偿款,并于1月29日收到了范先生出具的书面道歉信。

新京报此前报道,1月21日中午,邓女士与4岁的儿子在大理旅游,一只狗突然回头咬伤了孩子屁股。随后她报警,并通知物业。警察赶到后,带孩子去医院打疫苗,并去派出所查看监控。狗主人范先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狗咬人的情况,并称邓女士要求赔偿医疗费和5天误工费1万多元是讹诈,邓女士对讹诈一事进行了反驳。1月25日及26日,大理市公安局满江派出所民警表示,警方正对该事件进行协调处理。


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