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对待离婚冷静期?来看这个案例
今年年初,一对中年夫妇因婚姻问题前来寻求定海路街道社区法治专员的帮助。
案情摘要
女方和男方自由恋爱并于2006年结婚,婚后不久生下女儿。因为家庭琐事,夫妻时常发生矛盾争吵,男方甚至还殴打过女方。2019年男方的一套承租房动迁后,分得郊区安置房,产证为夫妻和女儿的名字,余下100多万动迁款由男方保管。
此后,夫妻两人的争吵更加严重,男方多次夜不归宿,“离婚”经常挂在夫妻双方的嘴边。女方因此得了抑郁症,不得不放弃工作。
2021年1月7日,夫妻双方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1年2月8日,双方离婚冷静期已满30天,男方提出与女方一同去民政局申领离婚证,但女方后悔离婚,于是双方来找法治专员寻求帮助。
调解经过
男方提出,“当初说好的离婚,现在又反悔,是她故意刁难我,我对她已没有感情。”女方说:“是他逼我离婚的,如果我不去他就不停地指责我,我没办法才去的,但我并不想离婚。”
为了让双方敞开心扉,解决矛盾,法治专员单独与他们进行沟通。
调解结果
对于男方觉得婚后与妻子沟通不畅,生活不和谐的问题,法治专员从双方多年感情出发进行劝导,让男方认识到夫妻之间有矛盾很正常,并劝导他多关心和包容患病妻子,做到患难与共。
对于女方不想离婚的状态,法治专员给予了更多的安抚,同时让她多理解丈夫在外打拼的不易,多包容、多理解、多学习、多沟通,慢慢接受新的事物和环境。在法治专员的调解劝说下,夫妻双方表示暂时先维持现状,回去好好审视一下这段婚姻再做打算,并对法治专员的工作表示感谢。
事件点评
《民法典》增加离婚冷静期,主要是针对轻率离婚的现象,可以给轻率离婚的夫妻一个挽回婚姻或者反悔的机会。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只是名称有所不同,比如:英国的“离婚反省期”、法国的“离婚考虑期”等。
《民法典》的出台并没有限制离婚自由,而是在程序上让协议离婚的程序多了一些,可以使双方更加深思熟虑、认真审视婚姻,离婚门槛并没有提升。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思。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后,双方应当亲自当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