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是Peer-to-Peer 的缩写,原指“对等计算机网络“,国内一些媒体将P2P翻译成“点对点”或者“端对端”。由于民间借贷的发展,个人(投资者)避开传统金融中介(如银行),通过第三方的中介(网贷平台)直接向其他借款人(个人或企业)出借资金以赚取利息的行为和P2P模式相同,故将此借贷模式称为P2P借贷。
P2P平台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简称,是指借助互联网连接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一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将有资金需求及投资需求的二者连接在一起,形成p2p模式,满足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及有投资需求的出借人不同需求的同时从中收取管理费,各取所需。
自2007年国外网络借贷平台模式引入中国以来,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蓬勃发展、百花齐放,迅速形成了一定规模,尤其在2012-2014年期间发展迅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3983家。3月新增平台39家,环比上升225%,同比去年3月下降 71.74%。而3月新增问题平台45家(包含非近期的问题平台总共106家),环比下降27.42%,同比下降23.73%。在运营平台2364家,环 比下降2.92%,同比上升1.76%,3月全国成交额1350亿,环比上升17.86%,同比上升168%。
P2P平台对中国金融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一、 为个人投资“架桥铺路“:
中国的投资渠道十分狭窄,中低收入者理财除了国债、基金、股票、宝宝类产品之外,基本上就是银行存款了。然而,为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央行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使得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降为1.5%,即使上浮到顶50%,也才2.25%。
P2P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衍生产品,越来越受到市场的欢迎,P2P理财收益高、门槛低,周期灵活、产品透明等诸多特点,有效扩宽了中国人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的理财渠道,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总的来说,P2P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金融创新和进步,既有利于贷款方,也有利于投资人。
二、为发展中的小微企业“输血“:
众所周知,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一直凸显,在p2p平台兴起之前,小微企业金融基本处于真空状态,中国的金融体系发展不平衡体使得小微企业获得金融资源较少,信用资源没有被充分释放,另一方面银行的操作周期长,偏爱固定资产质押,实际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要求“做回报”,辅助完成存款指标等是外因;小微企业本身经营不规范,如:各项工商登记备案未按时覆行、会计制度不健全、没有抵押物和银行认可的贷款用途等是内果。小微企业常常感觉从银行“贷不到”、“贷不够”和“运作模式不适应”。小微企业对融资的需求通常表现为“短小频急”,即期限短,金额小,频率高,用款需求急。使得生产力受到了束缚。
而小微企业的这一需求刚好被P2P平台的特点所满足,P2P贷款具有轻抵押、重信用、额度小、速度快等特点。P2P平台在甄选合作伙伴时要重点考察其风控体系,及具体项目如何落实。P2P平台对风险控制的把握并不局限于是否押足了房子和地,而在于行业、经营、现金流、企业主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为那些不能通过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小企业获取资金。
三、为中国经济的转型“添砖加瓦“:
李克强总理在新一届政府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说 “中国的经济到了今天,不转型我们难以为继。”目前有一大批实体经济从业者和金融从业者集体进入了一个迷茫彷徨期,几乎都不知道今年应该怎么做。中国经济已经陷入了严重的路径依赖,地方政府习惯了将金融资源投入到土地、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以拉动相关长产业链整体GDP的提升。
而调结构和经济转型,就意味着放弃现有的发展模式,转而依赖创新和新行业、新企业的成长,而这些必然来自于小企业。现行政策中,无论税收、金融资源都在向小企业倾斜,这点恰恰是目前的传统金融机构和架构无法提供的,P2P平台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创新和对新兴发展模式的包容即是带动了小微企业的发展,也是在带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
P2P平台对中国金融发展的不利影响
一、平台自身不足影响投资人资金安全:
P2p平台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历来一个新兴的行业发展都遵循“先有市场后有规范”,随着网贷平台数量的爆发性增长,平台终止运营、限制或续投提现、跑路等问题频频发生。网贷平台涉及的交易资金非常的庞大,每天交易额可达几十万,甚至几百万。而因为这种模式的门槛低,很多公司仅仅花几千元就可以买到现成的网络平台;而一些公司虽然找技术人员自行开发,但是由于管理层不懂技术,技术人员对于这样的业务模式又很陌生,因此开发出来的系统存在很多的漏洞。随着行业业务规模的增长,系统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令人堪忧,因此如何规范网贷平台经营成为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二、监管机制不完善使得投资者维权无路:
由于行业门槛低,各路资本纷纷入围,整个行业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一些机构的专业水准、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明显不足,甚至有的网贷平台本身就只是为圈钱而生。一旦平台跑路,由于P2P的互联网属性,投资者维权、追讨过程比较繁杂,成本也较高,立案并侦破的案件很少,多数投资者血本无归。我国目前针对 P2P网贷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较为匮乏,难以形成规范的信贷市场,2015年7月18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框架上对P2P的行业定位、监管方向及分工等进行了规定,但相关的准入标准、机构 属性、运作规范等监管细则迟迟没有落地,行业仍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
三、违规放贷扰乱金融秩序:
今年以来,政府为了鼓励房地产去库存,将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降到了20%,这本身已经是加了杠杆,但房地产市场还不满足,还通过P2P平台等其他资金渠道,做的一些首付上的贷款简称“首付贷”,“首付贷”其根本性风险体现在于畸高杠杆带来的巨大后患,这使得购房者零首付就可以购房甚至投机投资炒房,这个时候就需要房价一直上涨,一旦房价下跌,购房者特别是投机性购房者的资金链条立马断裂,风险即刻爆发。最后承担风险的是最终债权人的银行和通过p2p平台购买首付贷产品的投资者。2016年3月12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潘功胜在两会中明确表态不能做首付贷,首付贷被全面叫停。首付贷仅仅是p2P平台违规放贷的一个缩影,也许还有很多因为信息不对称没有暴露出来的违规现象。
放眼p2p平台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所做出的积极贡献是不言而喻的。2016年3月26日央视一套《焦点访谈》节目肯定了P2P通过互联网为借贷双方提供中介信息服务的新业态:“P2P其实不是坏东西,出问题的其实也不是P2P。是因为有些人打着P2P的旗号,干了不法的勾当,才造成了那么大的损失。”在可预见的未来,随着P2P网贷行业的越来越成熟,准入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P2P平台迎来蓬勃发展的春天将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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