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依之地》:未到绝路,为何以车为家住在荒野?

《无依之地》:未到绝路,为何以车为家住在荒野?
2021年01月09日 10:09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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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扮演的“现代游牧民”弗恩不是直到山穷水尽才选择上路的。确实,她工作生活了大半生的内华达州恩派尔镇因美国石膏公司关闭当地工厂而清零,该地邮政编码取消,她的丈夫因病去世,无儿女。但她有愿意收留她的朋友和妹妹,有微薄的养老金,仍可以再寻一片屋顶度日。

但她开着改装成房车的小货车上路了,精心装饰她的新家,为她取名“Vanguard”(先锋者),自愿成为游牧民一族。

《无依之地》(Nomadland)里,和弗恩一样的现代游牧民聚成一个又一个临时部落,夜晚围着篝火唱歌聊天,清晨倏忽而散,消失在荒野中。片中的主要角色都和弗恩相似,一样年老,以车为家四处流浪,一样对生活不再心存幻想,历经创痛和离丧。这些游牧民不曾切断与现代社会的联系。他们用智能手机,很多人有家人,有家可归,只是在一次长长的旅行中。但群落中亦形成了与定居社会不同的人生哲学,可能因为他们比常人经历过更多的告别。朋友们昨晚还在一起跳舞喝酒,清晨就消失在路的尽头。

道别时他们习惯说“路上见”(See you down the road)。无论生离或死别,他们都相信上路后的人生是个圆,无穷尽,就像弗恩至今不肯摘下的圆圆婚戒。今天道别的朋友总有一天会在路上重逢。

“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弗恩的旅途从告别恩派尔开始,一遇见戴夫、琳达·梅、斯万基等几位与她年龄相仿的同路人。她和他们今天相遇并行,明天告别,某日又再重逢,像一圈一圈的涟漪,隐现在一望无际的公路和荒野中。离情没有随着次数的增加而减弱。弗恩和她的朋友们从未麻木,反而在不断的告别和重逢中更深刻地体会到人生轨迹的奥妙。开始是麦克多蒙德拿着《无依之地》原著的无限改编权来找赵婷执导。改编后,原著中黑人游牧民与白人游牧民的境遇对比被滤去。导演应是想展示更普遍的人类处境,一种背负着过去、只往前看的生活方式。

弗恩和伙伴们都是经过筛选的强者,他们象征现代人仍有可能以健康的方式依赖经济系统存活,却能脚踩大地,心在荒野。他们的意志顽强,不多愁善感,不依恋物质,对自然的美有敏锐的体验。在路上,弗恩看过很多风景。她裸身仰躺在清浅的山溪中,走在悬崖边让海风灌满夹克,夕阳中拿一把椅子坐在荒原,闭上双眼。

有几个情节提出反对资本主义的看法,其中一个是弗恩去妹妹家借钱修车,反驳从事地产业的妹夫:“鼓励人们倾其所有,购买超出能力范围的房子真的是对的吗?”但弗恩不是嬉皮(年轻时很可能曾是),她不开车旅行的时候打各种零工,工作认真负责,工作地点包括亚马逊包装流水线、土豆工地、大型旅游商店、房车营地。递交求职申请表时,她告诉工作人员:“我需要工作养活自己。我爱工作。”“可是这里没什么适合你的职位。”

对于恩派尔从地图上消失,弗恩没什么怨恨,只有留恋。她不是制度的叛逆者,只是在遵守劳动所得的规则同时,决定用另一种态度面对剩下的生命。

通过妹妹之口,我们知道弗恩年少离家,和认识几个月的波结婚,婚后定居在恩派尔。“你一直与众不同。别人觉得你怪异,其实你只是勇敢。”除了勇敢,弗恩亦有洞彻的眼光,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事物本质。这是她勇气的源泉。

这种特质很可能是来自演员麦克多蒙德本人,她扮演的角色都有能够直接、甚至鲁钝地洞穿表面的能力。在《奥利弗·基特里奇》里,麦克多蒙德扮演的女教师因为看透生命而决定结束它。《三块广告牌》中,她扮演的母亲因为彻尝过绝望而决定亲自复仇。《冰血暴》中,她演的女警官心无旁骛,孤胆追凶,因为她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这次她扮演的弗恩(Fern),英文原意是“蕨”,一种古老顽强的植物,和角色的性格恰对应。弗恩延续了麦克多蒙德银幕形象一贯的固执。但这个角色又神似她年轻时在《冰血暴》(Fargo)中扮演的那位大肚女警官,回归她银幕生涯中单纯温柔的时刻。

闲暇时弗恩报名参加国家地质公园旅游,向导在讲解中空的岩石,她独自蹦蹦跳跳往岩石深处跑去。和戴夫一起隔着玻璃看喂食鳄鱼,她紧张地大叫,“那么丑的肉是什么”。透过望远镜观木星,她惊讶地张大嘴巴。新年夜她点燃一小枝烟花,一个人拿着穿过营地向大家道“新年好”。

常人看来,弗恩做了一系列很差的选择。她过早地离家结婚,定居在高海拔地区的工业小镇,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丈夫死后她继续留在小镇,希望在那里延续他的生命,失去较年轻时离开封闭环境,重新进入社会的机会。终于离开恩派尔之后,她几次拒绝定居的邀请,一直在路上。但她有比常人更深的留恋。对已故丈夫、消失家园的不舍,是弗恩心里的家园,未被生活打败的原因,令她可以不为明天打算,只活在这一刻。

麦克多蒙德是个独一无二的女演员。她本人的力量足以与自然匹敌,她过往角色的重叠已足够弗恩令人肃然起敬。弗恩做过中学语文老师,从几处地方能看出她的文学素养颇高。但她身上一点都没有寻找生命意义的文人冲动(麦克多蒙德的其他角色似乎也都没有),因此呈现出轻盈的状态。和她同龄的游牧民各自讲述过上路的理由,只有她从未讲过,似乎是一只候鸟,仅凭听从身体里的神秘指引就能四海为家。散落在各房车营地的,还有很多面目模糊的年轻人。他们和嬉皮前辈一样在落日里唱歌,却没有前辈的愤怒与怪诞。有一次,弗恩和一个有过一面之缘的落单男生又见面了。她关心他,问他可有女友,劝他摆脱孤独。男生向他倾诉恋爱的烦恼,说写的信都石沉大海。弗恩问他,你试过写诗吗?她为他背诵自己的婚礼诗——莎士比亚第18号14行诗:

“但是你的长夏永远不会凋歇,

你的美艳亦不会遭到损失,

死神也力所不及,

当你在不朽的诗里与时同长,

死神无法逼你气息奄奄。”

弗恩诵诗的声音转为旁白,画面已是她在长日将尽时背着包匆匆走,透过幻灯片一张张看旧照片。少有的和年轻人打交道时,弗恩醇厚美满的过去像诗行一样流泻而出。影像代替内心独白,我们立即知道,她不是不幸的人,她没有虚度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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